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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砂浆的搅拌时间是多少分钟
砌筑砂浆的搅拌时间因砂浆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从投料完成算起,不得少于2分钟。这意味着在将砂、水泥(以及可能的掺加料如石灰膏、黏土膏等)加入搅拌机后,需要持续搅拌至少2分钟,以确保砂浆各组分充分混合均匀。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搅拌时间从投料完成算起,不得少于3分钟。这是因为粉煤灰和外加剂的加入可能会改变砂浆的混合特性和反应速度,因此需要更长的搅拌时间来确保砂浆的均匀性和性能稳定性。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搅拌时间应为3至5分钟。有机塑化剂的加入可能会进一步影响砂浆的流动性和工作性,因此需要在保证砂浆均匀性的同时,适当延长搅拌时间以充分发挥塑化剂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搅拌时间均指机械搅拌的时间,且是从投料完成开始计算的。在搅拌过程中,应确保搅拌机的转速和搅拌叶片的布置等参数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搅拌效果。
此外,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灰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砂浆应随拌随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性能下降。对于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度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